时间:2024/1/15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点击: 61 次
清远日报讯(特约通讯员/朱慧燕 通讯员/黄玮华 邓超君) 为进一步加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理解认识,6月9日上午,佛冈县司法局举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宣讲会。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审计县、县统计局等9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26人参会。   宣讲会上,县司法局局长陈湘中从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、规定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,接着结合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,强调了领导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“三个规定”的重要性,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执法司法工作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,达到了警示提醒作用。本文来源:清远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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